溢缴税收返还制度研究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任超
授予年度:2021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溢缴税收 税收债务关系 返还时效 税法解释 税收核定
摘 要:溢缴税收返还制度旨在保护纳税人的退税权,是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保护的具体化立法。然而,在税务实践中,税务机关侵害纳税人申请退还溢缴税款的权利的现象却时有发生。本文通过对适用《税收征管法》第51条的司法案例进行检索、归纳和整理,发现溢缴税收返还制度在司法适用中存在以下五大冲突:首先,退税与溢缴税收返还概念边界不清晰,导致两者在税务实践中混淆适用;其次,溢缴税收返还诉讼程序是否适用行政前置程序的规定是缺失的,因此法院直接驳回原告起诉的判决是否合法,存有疑问;再者,溢缴税收返还实体法规范内容存在漏洞,由于溢缴税收返还三年时效起算点不合理,并且时效性质的规定不明确,导致在税务实践中难以周全保障纳税人权益;第四,法院对于既存生效法律文书情形下,纳税人如何行使溢缴税收返还请求权的态度分歧严重;最后,溢缴税收返还救济体系有失偏颇,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法院对税务机关判断的依赖以及司法裁判权权限之限制。面对司法实践中惯常出现的问题,本文从法条规范出发,立足于对税收征管法第51条的理解,追溯规范历史沿革,明确溢缴税收返还请求权性质、探究溢缴税收返还的产生原因。并以此为基础,清晰阐明了溢缴税收返还争议与退税争议之间的界限。对于溢缴税收返还是否适用行政前置程序的疑问,本文认为从行政效率和经济性考量,应扩大解释将其纳入到行政复议前置程序的范畴。对于溢缴税收返还争议中频繁出现的时效纠纷,应采诉权消灭主义,如此方可在理顺立法逻辑的同时有效保护纳税人权利。既存法定力的行政行为对溢缴税收返还请求权的行使造成了实质上的障碍,如何协调、破除征税环节生效法律文书对退还环节实体权利行使的障碍,理论界仍在行政效率和实质公平方面存有诸多争议。构建从实体到程序的科学、合理、平衡的溢缴税收返还制度,保护纳税人退税权,同样是世界各国和地区在设计溢缴税收返还制度时的共同追求。故他山之石,可供本国税务行政、税务立法之参考适用,推动我国溢缴税收返还制度的建构。在立法思路上,其他国家和地区在纳税人保护主义思想指导下,注重对纳税人权利提供全方位的专门立法保护。有关溢缴税收返还的时效规定,域外国家都直接明确了申请退还时效消灭时效的性质。关于溢缴税收返还救济体系,其他国家和地区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是其共同点是尽量通过行政手段保障纳税人退税的权利,维护税收法律关系的稳定。在完善我国溢缴税收返还制度方面,应从理论构建和具体制度设计两个方面出发。在理论构建方面,以宪法理论为基础,民法理论和行政法原理为具体制度构建的理论依据,系统梳理溢缴税收返还的体系。关于具体制度的构建,从溢缴税收返还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方面发力,调整立法思路,更加注重对纳税人退税权利的保护,设计现实可行的实体法和程序法规范。通过在各单行税法中完善溢缴税收返还立法,可以有效区分溢缴税收返还争议与退税争议之间的分野。在返还时效方面作出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此外,明确生效法律文书情形下,溢缴税收返还请求权的救济途径,在公平和效率之间寻找平衡。最后,针对溢缴税收返还救济体系存在的问题,一方面需要明确溢缴税收退还救济规范和程序,增强救济程序的可行性,另一方面需要着重构建以司法救济为核心的救济体系,加强司法裁判权在溢缴税收返还争议中的裁判权限。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是对《税收征管法》第51条的司法案例适用现状进行梳理,并按案件性质界定、行政复议前置程序的争议、时效起算点确定的争议、既存生效法律行为对退税的影响和司法裁判权权限五个方面对案例进行了归类。溢缴税收返还争议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纳税争议和溢缴税收返还争议之间难以区分,导致两者的程序法和实体法规范混淆适用;其次,溢缴税收返还争议的程序法规范是缺失的,由此可能产生对纳税人权利保护不足之问题;第三,申请退还的期限性质模糊、起算点不合理,严重损害纳税人利益;第四,生效的法律行为产生的约束力会制约退还请求权的行使,两者之间的障碍如何化解;最后,法院在该类案件中存在专业能力不足,权力受限等问题。第二章是探究溢缴税收返还制度法律规范的内涵、真意,并对第一章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溢缴税收返还请求权的性质为实体法上的请求权,在税收环节上位于纳税义务完成之后,因此溢缴税收返还与退税存在两个方面的不同,即性质的不同和时间点上的区分。溢缴税收返还案件程序法规范的缺失可以依照行政效率原则将其先行扩大解释适用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并在后续立法中加以完善。申请返还期限应界定为消灭时效,届满后的法律效果采取诉权消灭主义的立法模式与法条逻辑最为契合。在生效的法律文书能否成为税务机关保有税收的争议中,按照税收债权关系说和税收法定主义的立场,因否定这一观点,肯定退还请求权的发生不受形式约束力限制的观点。第三章是研究其他国家和地区溢缴税收返还制度的规范设计和税务实践经验的借鉴价值。首先,对其他国家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