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貌原则视角下指示性公示语翻译研究 ——以“残疾人”相关公示语为例
作者单位:南京农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曹新宇;刘克超
授予年度:2020年
学科分类:0502[文学-外国语言文学] 050201[文学-英语语言文学] 05[文学]
摘 要:公示语是以公众为受众,以文字和图形为呈现形式,以指示、提示、限制、禁止为主要功能的特殊文体。目前,公示语已经渗透进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构成了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大要素。指示性公示语旨在为公众提供设施或服务信息,或指引方向,覆盖领域广泛,数量众多,对这类公示语的翻译进行研究对提高其翻译质量,美化城市语言景观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的残疾人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残疾人的生存环境仍然较为严峻,公示语翻译不当表现出的对残疾人的不友善、不礼貌正是其中的一大体现。本文基于Leech的礼貌原则,提出了指示性公示语翻译应遵循的原则及可采用的方法,并对cripple、deformed、handicapped、disabled和with disability这五种国内指示性公示语中“残疾人的译法的礼貌程度进行了分析。第一章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第二章首先介绍了公示语的相关概念,随后从数量、研究内容、所采用的理论三个角度简要回顾、分析了近二十年来公示语翻译领域研究现状,指出公示语的风格是语言简洁、用词规范、表达礼貌,针对某一具体类型的公示语翻译,比如指示性公示语的研究尚有不足。第三章介绍了本文的理论基础。笔者阐述了 Leech礼貌原则的核心内容,指出指示性公示语属于承诺类言语行为,得体原则的第二次准则适合指导其翻译。第四章结合指示性公示语的语言风格,按优先级高低排序,提出了译者翻译该类公示语需遵循简洁性原则、可理解性原则和礼貌性原则。在这些原则的指导下,译者可采取借译法、图文并茂法、使用委婉语、使用礼貌用语、省译法和使用缩略语的翻译方法。第三章和第四章介绍了本研究的理论框架。第五章中,笔者详细分析了 cripple、deformed、handicapped、disabled 和 with disability等五种“残疾人的译法的礼貌程度。分析发现,cripple礼貌程度“极低;deformed和handicapped的礼貌程度依次为“很低和“低;disabled和withdisability的礼貌程度分别为“高和“很高。最后一章介绍了本文的主要发现和存在的不足。笔者提出的指示性公示语的礼貌原则及其次则,以及相应的翻译手段,能够为指示性公示语的翻译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以及为检测公示语翻译的得体程度提供了新方法和手段。本研究的不足之处则在于,部分案例的时效性难以得到保证,所选用的语料覆盖范围有限,以及提出的翻译原则与翻译方法是否适用于其他指示性公示语的翻译有待进一步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