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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人格权益的司法确认与保护

新型人格权益的司法确认与保护

作     者:林旭超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张莉

授予年度:2020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新型人格权益 司法确认 法律保护 

摘      要:近几十年来,中国社会的发展迅速,人们的生活水平日渐提高,人们对自我与人格的关注也日益增加,各种新型人格利益层出不穷。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系列典型案例,带动了理论界和司法界关于新型人格权益的激烈讨论和研究,引发了一系列思考,如对新型人格权益内涵的争议、新型人格权益司法确认的争议以及新型人格权益法律保护模式的争议等。与上述争议相对应,本文研究的问题有三个,一是新型人格权益内涵是什么?二是新型人格权益如何进行司法认定?三是如何更好保护新型人格权益?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对上述问题分别进行分析和解决,在吸收前人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见解。本文将新型人格权益内涵界定为:新型人格权益是社会发展中新出现的,为人们所不熟知并常常冠以权利为名的各种人格利益诉求。所谓的新型,是指这些利益诉求是现有法律未作规定的,是随着社会发展新出现的为人们所不熟知的利益诉求,属于新型权益的范畴。而当这些权益诉求逐渐被公众所熟知,甚至于经过论证、立法采纳,上升为法律上的权利时,他们便不再属于新型权益的范畴。因此,新型人格权益是一个历史范畴的概念,它的外延会随社会的发展而变化。新型人格权益内涵中所包括的新型人格利益诉求存在经过论证而上升为权利的可能性,更多的新型人格利益最终只能被作为一种利益来对待。司法认定的要素包括三个,分别是人格法益性、保护必要性和相对独立性,司法认定的方式有作为法定具体人格权,作为一般人格权和作为独立的新型人格权三种。在对现行法保护讨论的基础上,从人格权请求权以及侵权请求权双重体系的角度,对新型人格权益的法律保护提出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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