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以重庆市A区为例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李佳;范峰波
授予年度:2019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摘 要:公务员是公共部门中最基础的细胞,是保障公共部门正常运行的核心要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在继承传统官僚制度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制度,逐步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公务员制度也日趋成熟与完善。然而,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十全十美,我国公务员制度与当前公务员的需求依然存在着矛盾,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是目前解决矛盾的突破口。为了解决公务员待遇偏低、晋升空间有限、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中央在实施全面深化改革中的进程中,进行了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供制度保障。从2015年中央下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在县以下机关率先实施,到2019年出台《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全面推行。中央先后在吉林、甘肃、江西、广东等地试点,然后在全国县以下机关试行,重庆市A区按照规定逐步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本文以国内外对公务员制度研究和激励理论为基础,分析中国公务员历次工资改革与职务职级的相关政策、法规、文件要求,结合笔者在重庆市A区组织人事部门从事公务员日常管理的实践经验,通过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深入分析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前、在县以下机关实施期间和全面实施后的运行效果,发现通过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公务员的经济待遇提高了、晋升渠道更宽了、工作积极性更高了、更有利于年轻干部成长,完善了县以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不足,但也发现在运行中还存在政策宣传、“好人主义思想、晋升条件、职级兼任、考核机制等方面的问题,经过调查研究本文认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还需在加大宣传力度、明确用人导向、细化晋升条件、把握兼任原则、缩小晋升差距、完善考核办法等方面进行优化,以充分发挥此项制度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