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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施、独立董事与国有企业代理成本 ——基于反腐新政前后的检验

作     者:邓蕴哲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王荔红

授予年度:2019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法律实施 独立董事 国有企业代理成本 

摘      要:我国国有企业由于所有权性质特殊而产生了更为严重和复杂的代理问题,一方面,层层委托关系和监督激励不足使得国企高管常常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股东利益,追求在职消费等隐性福利;另一方面,政府作为大股东过度干预国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也很普遍,通常会赋予国有企业价值最大化以外的多重目标,致使国有企业经营效率低下,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而,法律对国企投资者的保护尤为重要。本文从法律实施质量这个较为创新的视角出发,探究法律实施质量高低对我国国有企业两类代理成本的影响,以及法律实施强化是否是通过促进国有企业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的发挥,从而更加有效地降低两类代理成本和利益冲突。本文以2009年至2016年我国沪深A股国有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利用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新政作为外生政策冲击事件,实证检验法律实施强化对国有企业管理层和股东之间、国有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两类代理问题的影响,以及法律实施质量与董事会独立性、独立董事勤勉程度的交乘作用。并且将样本公司分为高腐败地区国有上市公司和低腐败地区国有上市公司两组,通过考察二者受反腐新政影响的差异性来进一步证明法律实施强化对降低国有企业代理成本的重要作用。研究结果发现,法律实施强化能够显著降低国有企业两类代理成本,抑制高管在职消费行为,提升资产利用效率,和减少国企过度投资;并且通过提高独立董事勤勉程度降低了国有企业第一类代理成本,但并没有发挥独立董事对国有企业第二类代理问题的监督作用。本文的研究证明了治理环境对国有企业发展和投资者保护的重要作用,也为反腐新政的政策有效性和重要意义提供了微观企业层面的实证证据,并为国有企业独立董事制度所需要的改进方向提出了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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