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股权质押、股票回购与股价崩盘风险关系研究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陆正华
授予年度:2020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摘 要:股权质押是一种常规的融资手段。自2013年场内质押业务推出以来,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行为呈现普遍化趋势,部分上市公司出现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率畸高和多位大股东同时质押的现象。一次又一次的上市公司负面新闻爆发前大股东已质押大量股权获得既定收益,负面新闻被爆出后股价出现崩盘的负面影响却由中小投资者承担的极端个别事件,使得投资者逐渐对大股东股权质押行为谈之色变。在市场行情持续下跌时大股东股权质押甚至引起了总体的恐慌情绪。大股东股权质押的风险受到了广泛关注。那么,大股东股权质押程度上升是否增加股价崩盘风险?在2018年股权质押引起A股市场恐慌性暴跌之际,全国人大修订了公司法中股票回购相关条款,拓宽回购情形,简化回购程序。制度的放松掀开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的热潮。然而,股票回购是否为缓解大股东股权质押所带来的股价崩盘风险的有效手段?大股东股权质押时上市公司股票回购的倾向与效果值得进一步探讨。本文以大股东股权质押为切入点,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和行为金融理论,将大股东股权质押、股票回购与股价崩盘风险三者纳入同一研究框架,选取2014年至201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主要探讨三个问题:(1)大股东股权质押程度上升是否增加股价崩盘风险?(2)大股东股权质押时是否会促使公司回购股票?(3)股票回购能否起到信号传递作用,在大股东股权质押与股价崩盘风险关系中起反向中介作用(遮掩作用)?本文主要研究结论有:(1)大股东股权质押程度越高公司股价崩盘风险越大。(2)大股东质押股权时并不影响其在上市公司的权力和地位,因为存在追加保证金压力甚至是控制权转移风险,会促使公司回购股票。(3)股票回购能起到信号传递作用,增加公司信息透明度,降低股价崩盘风险,且在大股东股权质押程度与股价崩盘风险之间起遮掩作用。(4)上述结论主要存在于民营企业和控股股东已质押股权的情况下。在国有企业中和控股股东未质押股权的情况下,大股东股权质押程度与股价崩盘风险的正向关系并不显著。在替换关键变量、拓展样本选择区间进行稳健性检验及运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和工具变量法进行内生性检验后本文的基本结论仍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