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的善意取得研究
作者单位:外交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潘皞宇
授予年度:2020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渊源于日耳曼法的善意取得制度经过几千年的演变,势必要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而不断创新。21世纪以来,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不同于动产和不动产的新鲜事物悄然进入人们的生活。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与动产和不动产不一样的性质和特征,若机械地套用动产和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将不利于保护善意受让人的合理信赖利益以及交易秩序。因此,本文将从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和性质出发,重点探讨网络虚拟财产善意取得制度与传统动产和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区别,并最终得出网络虚拟财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本文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论述网络虚拟财产的基本理论,即何为网络虚拟财产,其是否具有财产属性,网络虚拟财产权的性质是什么以及网络虚拟财产的分类。其中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性质中将展示和评析当前学界对该问题的观点,并给出本文的观点。文章的第二部分将论述为何要探讨网络虚拟财产的善意取得,网络虚拟财产的善意取得与动产、不动产的善意取得究竟有何不同以及哪些类型的虚拟财产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部分则详细论述了网络虚拟财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