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保护、家族企业控制权结构与股利平稳性
INVESTOR PROTECTION, FAMILY BUSINESS CONTROL STRUCTURE AND DIVIDEND STABILITY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陈兴述
授予年度:2019年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摘 要:在中国现代化发展进程中,民营企业对我国GDP贡献巨大,尤其是家族企业。家族企业数量占民营企业数量几近一半,不仅助力于缓解我国就业困境,其经济效益也不容小觑。但我国家族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存在较大缺陷,长期处于一股独大的现象使得大小股东利益矛盾十分尖锐。同时,在中国家族伦理文化的影响下,家族团队往往会涉入企业管理层,并对企业经营决策产生影响。因此,在我国目前投资者保护较为薄弱的情形下,股东与管理层之间以及大小股东之间由于利益诉求差异产生的矛盾可能会由于家族特性与外部治理机制而产生变化。有鉴于此,我国家族企业内部代理冲突引发的公司经济行为值得研究。平稳的股利政策不仅是一种抑制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手段,也能向市场传递企业较为完善的内部治理机制与较好的财务业绩,有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突破企业融资瓶颈。近年来,为保障资本市场健康运行,补齐资本市场的立法与司法短板,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国证监会陆续出台多种政策以对企业分红行为进行约束,并就此取得了颇多成果。由此可见,股利政策不仅与中小股东利益密切相关,同时也是证监会关注的重点。因此,基于中国国情现状,围绕股利平稳性探究其影响因素,对于整个证券市场乃至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都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以家族企业为研究对象,将管家理论、代理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与制度经济学理论置于同一系统理论框架中,采用理论与实证分析法,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分析了家族企业在外部投资者保护机制下,内部控制权结构对股利平稳性的作用路径。研究发现,控制权结构的差异对股利平稳性的影响不同,且在创始型与非创始型家族企业中其作用机理也有所差异,本文得出如下结论:(1)无论在创始型家族企业中或在非创始型家族企业中,家族控股股东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程度越大,股利不平稳程度越强。(2)在创始型家族企业中,家族董事会控制权越大,股利不平稳程度越弱。在非创始型家族企业中,家族董事会控制权越大,股利不平稳程度越强。(3)无论在创始型家族企业中或在非创始型家族企业中,投资者保护水平均能降低企业股利不平稳程度。(4)在创始型家族企业中,投资者保护水平正向调节家族董事会控制权与股利不平稳程度之间的关系。在非创始型家族企业中,投资者保护水平负向调节家族董事会控制权与股利不平稳程度之间的关系。本文的结论为家族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提供依据,也为政府及监管部门制定符合国情的制度提供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