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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治理中政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互动研究 ——以贵州H县为例

贫困治理中政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互动研究 ——以贵州H县为例

作     者:曾丽颖 

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梁宏志

授予年度:2019年

学科分类:120301[管理学-农业经济管理] 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主      题:贫困治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 服务型政府 互动 

摘      要:反贫困和农业经济发展领域普遍认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生具有的益贫性质和价值,公共管理界也常常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和缓解公共物品供给困境等功能。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贫困治理多元主体重要组成部分,从发展历程上看,其与政府关系特殊而复杂,从条件环境上看,政府及其政策是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政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关系影响合作社自身的发展状况,两者之间的互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政体制改革和公共领域治理的情况。通过对政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互动研究,不仅有利于丰富贫困治理相关研究的视野,而且对构建运转高效的公共治理模式和贫困治理机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近年来,以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各类资源倾斜的脱贫攻坚成为政府的首要任务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贫困治理的背景和场景,为观察和分析政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互动提供了良好的机会和空间。结合在贵州H县的调查,本文梳理分析了贫困治理背景下地方政府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各自的行为特征。总结出地方政府强势介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制度嵌入、组织嵌入、项目嵌入、利益嵌入和关系嵌入等策略性嵌入行为方式。总结分析了政府与合作社都有互动意愿但合作社的互动能力不强、互动形式和内容相对单一以及双方互动的参与机制、协同机制、评价机制尚不完善等问题。发现政府的越位、错位和缺位等行为偏差,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异质性带来的合作社治理困难、市场能力不足带来的合作社发展困难和政策诱导下合作社缺少自我警觉的发展意识,以及政府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地位不平等是二者互动的制约因素。基于以上分析,分别在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内源式发展能力和构建灵活共享的参与机制、协商共建的治理机制和公正规范的评价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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