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作者单位:天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俞风雷
授予年度:2018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摘 要:网络技术的发展与网络的普及应用让人类踏入了网络新时代,网络经济得以极大的繁荣,成为了市场经济中最具活力与潜力的领域,“互联网+的概念更是开创了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但技术毕竟是一把双刃剑,在各种新颖、优良的网络产品与服务遍地开花的同时,不正当的竞争也开始滋生蔓延。网络不正当行为系网络环境中经营者出于逐利需求,利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来实施的侵害具有直接或潜在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利益的行为。此类行为破坏了网络市场的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与消费者(主要是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不利于网络经济的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因此,如何对此类行为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具体列举条款的不足,行政监管交叉混杂效果不佳,相关司法制度的欠缺,以上多方面的问题共同造成了网络市场的不正当竞争乱象。笔者通过实证研究与案例研究对近年来现实高发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梳理,根据行为目的与行为效果上的区别将其归纳为五大类型,在类型化分析的基础上明确了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接着结合现实案例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以及司法审判实践中提出的网络竞争原则的适用情况与缺陷进行分析与总结,并根据网络领域行政立法的现状指出我国针对网络不正当竞争的行政立法与监管上的不足之处。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于2018年开始施行,值此时机为更好的发挥《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作用,笔者通过对立法模式的比较提出选择建议,并结合类型分析的成果以及学界的有益意见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列举条款与法律责任条款提出完善建议。然后从相关司法制度构建角度出发,就如何更好的帮助司法机关审理相关案件以及保护受侵害者权益方面提出建议。最后就专业、统一的行政执法体系的建设与行政执法技术手段的优化两方面提出个人意见。希望能对推动网络市场的良好竞争秩序的形成,促进网络经济的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