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对A房地产企业会计实务的影响研究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胡景涛
授予年度:2018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5[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
摘 要:收入作为报表上重要的一个财务指标,但在收入确认方式上国内外不尽相同,因此实现国内外收入定义口径一致,这对吸引海外投资者,推动全球会计信息的透明性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在收入确认问题上近年来一直都向国际准则FASB和IASB趋同做了多方努力,并在2017年7月5日,我国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同时取消了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收入准则的变更势必将对房地产行业产生重大影响。本文基于新准则解读,对基本概念及基础理论作出详细阐述并对新准则和原有准则的差异做进一步分析。同时针对会对房地产企业造成重大影响的差异点,以A房地产公司为背景,着重分析了对该房地产公司收入确认时点的影响,进而对收入、资产、负债等财务信息带来的影响,提出对经营与战略决策上的建议,为其他房地产企业在未来实行新准则能起到引路指航的作用。本文从五个部分进行研究阐述。第一部分对收入确认和准则改革历程相关文献分国内外进行了整理归纳总结。在新收入准则刚发布不久大部分企业还未实际执行的背景下,说明了企业采取积极态度解析新收入准则的重要性及必要性。这部分同时扮演着总起全文结构、绘制了技术路线图、提出研究方法的角色。第二部分是理论基础,阐述了收入的定义,收入确认的时点及条件。由于新收入准则提出全新收入确认理念,对房地产行业影响较大,故结合房地产行业特征,重点分析了对房地产企业收入有影响的新收入准则条款。第三部分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以A房地产企业为研究背景,实务分析新收入准则给该企业带来的影响。针对A房地产企业住宅销售、车位销售、质保服务等主要业务结合新收入准则的影响进行定量与定性分析,并在分析时使用五步法模型。根据分析结果判断A房地产企业的住宅销售是否应使用履约进度法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同时分析若使用履约进度法确认收入将面临的阻碍。第四部分是建议与启示,该部分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笔者从A房地产企业角度提出的建议,针对第三部分提到的阻碍项提出解决方案以及对A企业管理者提出需提前做好哪些准备工作的意见。另一方面是笔者从房地产行业的角度,提取A房地产企业的分析结果,推一及广,针对房地产行业具备的共同特征得到适用于整个房地产行业的启示。第五部分是结论与不足。本文总结了新收入准则相对于原准则关于房地产行业影响较大的发生的主要变化,同时也总结了实施新收入准则将给A房地产企业带来的影响。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对于A房地产企业除住宅销售以外的业务研究较少,还需后续跟进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