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机构饮食活动质量调查研究——以济南市A园为例
作者单位:喀什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安燕
授予年度:2019年
学科分类:040105[教育学-学前教育学] 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摘 要:近年来,0-3岁婴幼儿教育受到社会普遍关注。我国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发展任务,构建服务于大众的儿童早期发展公共服务体系。托育机构正是为0-3岁婴幼儿提供保育与教育的机构,满足0-3岁婴幼儿教育发展的需要。我国学者杨菊华指出保育是托育机构中的主要服务内容,而我国台湾学者黄志成又指出在婴幼儿保育中,最重要的莫过于饮食。由此可见,托育机构饮食活动的研究是值得研究者们去关注的。国内外婴幼儿饮食的相关文献研究主要集中于幼儿饮食营养、幼儿饮食行为及幼儿饮食卫生等方面的研究,并多以3-6岁幼儿饮食方面的研究为主。因此,在借鉴以往关于幼儿饮食方面的研究的情况下,研究者在对幼儿饮食的研究中需要从新的角度出发,深化幼儿饮食方面的研究。本研究是基于托育机构教育质量评价内容对托育机构饮食活动质量进行分析,以济南市A园的18-36月龄幼儿为研究对象,主要采用文献法、访谈法、观察法及案例分析法对该园饮食活动中的师幼比、婴幼儿膳食及师幼互动进行研究,发现该园在饮食活动中有良好的实际师幼比、婴幼儿膳食管理及教师在师幼互动中积极回应幼儿,但该园在饮食活动中存在幼儿所能体验到的师幼比不合理及婴幼儿膳食过程中配备的营养师专业不对口、工作缺乏精细化,并且从师幼互动中可看出该园有缺乏幼儿为本理念及职业责任感等问题。笔者根据该园饮食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出四点原因:第一,托育机构中教师职后培训缺乏规划;第二,托育机构中教师工作制度不合理;第三,缺乏对教师组织活动过程的监管;第四,家园合作内容、形式、观念需改善。并相应提出的四点改善策略是:第一,加强教师职后学习与培训;第二,制定合理的保教人员工作制度;第三,加强对教师组织活动过程的监管;第四,形成优良的家园共育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