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法上的公众参与制度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陈立虎
授予年度:2005年
学科分类:030108[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摘 要:近年来,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已成为世界环境保护发展趋势。而我国目前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很低,这与我国环境法中关于公众参与制度不健全有很大关系。最近,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圆明园遗址公园湖底防渗工程听证会的召开在国内成为媒体焦点,引起人们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极大关注。本文研究目的在于如何建立健全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从而推动我国公众参与向前发展。 本文以公众参与为研究主题,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 第一部分,详细说明了公众参与的一般理论,阐明了公众参与的价值,分析了公众参与的内涵、主体、范围及内容,以及公众参与的方式、途径和程序规则,并分析了公众参与的当代国际趋向。 第二部分,在研究分析国际环境法和发达国家环境法中公众参与制度的基础上,介绍了西方发达国家有关的立法成就,以及国际环境法中有关公众参与的重要规定,为完善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依据和借鉴。 第三部分,重点分析了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立法现状,特别是对典型事例进行剖析,指出了公众参与制度在我国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最后对如何完善我国环境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建议。 本文独创之处有几点:一是丰富了公众参与的内涵;二是系统地对我国环境法中公众参与规定进行了评价;三是作者以一个基层环保工作者的独特视角,指出了我国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四是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特别是借鉴国外环境法中公众参与立法的经验,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健全我国公众参与制度的建议,其中设计了实现公众参与的法律体系框架、权利实现路线、程序规则和全过程参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