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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研究——以浙江省宁波市为例

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研究——以浙江省宁波市为例

作     者:张军 

作者单位:南京农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刘荣茂

授予年度:2012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301[管理学-农业经济管理]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082803[工学-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082802[工学-农业水土工程] 08[工学] 0828[工学-农业工程] 09[农学] 0903[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 120405[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 

主      题:土地流转 中介服务组织 模式选择 政策建议 

摘      要: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关系着粮食安全,社会稳定大局,在地少人多的基本国情与如火如荼的城乡建设浪潮中,推进农地的集约化经营,大力发展规模型农业生产是破解“三农问题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之策。而当前推进农业集约化发展的最大障碍就是农村土地流转问题。针对以上现状,本文以浙江宁波为例,深入研究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参与农地流转的必要性与理论基础,结合实证分析,分析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在农地流转过程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与不足之处,总结归纳出三种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的模式,最后根据模式选择提出若干完善意见。以期通过培育、发挥好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的功能,改变当前我国土地流转无序、利益失衡、效率低下、监督失灵的现状。 本文首先介绍了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的职能和优势,并结合相关经济理论,分析这类中介组织存在的必要性;其次,以宁波慈溪市、江北等地的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为调研重点,全面分析这些地区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的现实职能和存在的问题,并将这些组织划分为自发性、政策性、金融性三大模式,通过对这三种模式的综合对比,最后得出,自发性中介服务组织最适宜江浙地区土地流转中介机构的发展进程。最后,文章从中介服务组织的保障机制、法律责任、政府职能以及内部建设这四个方面出发,对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的进一步发展提出政策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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