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双边投资条约中投资待遇问题研究
作者单位:外交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杨慧芳
授予年度:2011年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摘 要:投资待遇条款是双边投资条约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外资待遇决定了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在东道国的法律地位,因而构成一国投资环境的基础,一直是外国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在分析中外双边投资条约中投资待遇条款的内容及其发展变化的基础上,研究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公平公正待遇的表述及实质内容的统一;准入前国民待遇在中国的适用;最惠国待遇在程序问题上的扩张和对双边投资条约灵活性的影响;公平公正待遇的解释、内容与性质。同时,尝试为中国今后修改或签订双边投资条约提出一些建议。本文认为,中国可以通过制定双边投资条约范本的形式使投资待遇在语言表述和实质内容上得以明确。而投资待遇的确定应从中国实际出发,避免盲目跟从国际投资自由化的趋势适用准入前的国民待遇。对最惠国待遇在程序问题上的扩张适用不应加以限制,而是应对争端解决程序本身进行限制。但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应该是有限制的,以便维护公共利益及国家安全。而公平公正待遇条款则应加以明确,降低因其抽象性而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