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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研究

山东省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研究

作     者:吕明君 

作者单位:山东农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董雪艳

授予年度:2009年

学科分类:120301[管理学-农业经济管理] 12[管理学]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主      题:山东省 农业 生产性公共产品 供给 

摘      要:长期以来,我国实施偏向城市的收入分配政策和公共支出政策,广大农村的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十分薄弱。山东省作为农业大省,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的薄弱状况更加突出,电力、水利、路桥等年久失修,各种科普、市场建设等配套服务设施严重短缺,供给低效率和不公平问题广泛存在,严重影响了农业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种状况折射出山东省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改革的滞后。虽然在税费改革后,山东省对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进行了革新,但仍然沿袭了人民公社和家庭承包责任制时期的城乡分离的二元制供给制度,城市和农村具有不平等的公共产品供给和自上而下单一化的供给沟通路径,这严重制约了供给效率的提高和供给公平原则的实现。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对农业的支持、扶持成为国家公共产品投资的重点,政府对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的投入持续增长。因此,研究山东省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现状、探讨供给存在的问题,探讨供给制度的缺陷,对山东省构建多元化、开放、民主的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对加快和改善山东省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供应,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采用理论分析与个案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地分析了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系统归纳了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历史演变过程和山东省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现实状况,提出山东省现行供给制度存在几个缺陷:一是农村和城市生产性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不统一、不协调,二是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缺乏自下而上的沟通路径,因而很难达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三是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责任划分不合理,多级供给制度导致大量农村公共产品短缺,四是供给法制保障的不健全。最后提出了创新山东省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几条路径: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健全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筹资机制,开拓多元化投资渠道;从质和量两方面提高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与效益;改革和完善政府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公共政策,为山东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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