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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贸易壁垒与我国法律对策研究

绿色贸易壁垒与我国法律对策研究

作     者:崔建纯 

作者单位:大连海事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姜圣复

授予年度:2003年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绿色贸易壁垒 环保条款 环保例外权 技术标准 技术法规 

摘      要:绿色贸易壁垒是发达国家借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的一种新兴非关税壁垒。绿色贸易壁垒虽然顺应了当前环保的大趋势,形式上合法,有各国的国内法、多边环境保护公约、GATT/WTO的环保条款作为法律依据,但发达国家往往通过过高的技术标准、繁杂的检验检疫程序和各种环境标志、认证体系阻碍技术欠发达国家产品的市场准入,降低产品的竞争力,使得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效果带有歧视性。加上绿色贸易壁垒范围广泛、繁杂多变、隐蔽性强,因此较之传统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危害更大。 GATT/WTO规则、SPS协议、TBT协议均要求以合理方式实施与环保相关的贸易措施、技术标准、检验检疫措施,不能产生贸易歧视利贸易扭曲,但由于现阶段贸易自由化和环境保护的不协调,加上这些协议本身的模糊性和缺陷性,使得环保例外权、与环境有关的贸易措施被滥用,绿色贸易壁垒大行其道。但是WTO一直致力于在贸易和环境保护之间寻求一种平衡,特别体现在WTO争端解决机构近年来对与环境有关的贸易争端的解决上,一方面强调环境保扩的重要性,承认各国的环保措施和多边环境保护条约的效力,另一方面要求与环境有关的贸易措施在实施时不能偏离WTO的各项原则。要达到消除绿色贸易壁垒的目标,WTO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具体和明确相关的协议和条款。 技术欠发达的发展中国家是绿色贸易壁垒的最大受害者,在这一问题上,要积极应对,一方面要充分利用GATT/WTO规则赋予的权利,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解决纠纷;另一方面要提高环保水平,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企业要积极推广清洁生产,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取得相关的环保认证、环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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