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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对企业营利目的实现的影响

论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对企业营利目的实现的影响

作     者:王诗雪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刘继峰

授予年度:2009年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30503[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主      题:企业 营利 党的基层组织 企业党委会 

摘      要: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基础性的作用,而作为市场运行基本承载者的企业,对于市场作用的发挥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正值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时期,因此,如何从市场经济法律规范层面给予企业以合理规范,从而保证企业作用的顺利发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本文试图在梳理清楚我国经济法律规范关于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的相关规范的基础上,就如何改善我国经济法律规范提出建议。因此,本文主要从下面几个方面展开: 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企业设立及运营的目的在于实现企业营利,企业的一切行为应当以这个目的为核心而展开。在这个基础上,文章分别讨论了企业实现营利目的应当解决的两个问题:一是企业的治理结构问题,二是企业的外部规范问题。这两个问题实质上是解决企业运营所面临的内部组织成本和外部运营成本的问题。因此,合理的企业治理结构和规范的外部运营环境,对于企业营利目的的实现具有非常关键的意义。 第二部分:主要以我国现行经济法律规范中存在的关于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的相关规定为考察对象,分析了建国后我国经济法律规范中关于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和相应法律地位。依据相关经济法律规范,本文将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的法律地位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即以党委为核心的扩大企业自主经营权的阶段、以厂长为核心并继续扩大企业自主经营权的阶段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初步确立并继续完善阶段。以此为基础,本文分析了经济法律规范中之所以出现党的基层组织的主要原因:一是国家政治意识形态对于经济立法的不合理影响和对于企业经营管理的过度控制,二是国企改制中各方利益相互博弈和平衡的考虑,使得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得以在相关经济法律规范中不绝如缕。 第三部分:该章在分析现行经济法律规范关于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存在的现实情况的基础之上,深入讨论了现行经济法律规范关于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的相关规定所存在的理论难题,这主要是指现行经济法律规范文件中相关规范“援引存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两个问题。其中合法性问题主要是指现行经济法律规范援引执政党的章程,作为普遍适用的法律规范的合法性基础是什么?而合理性问题则主要是指现行经济法律规范规定的以及援引的内容缺乏明确性,这导致党的基层组织相关经济法律规范在具体适用过程中存在难题。正是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致使企业设立以及运营的营利目的受到了影响,因为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的存在一方面无助于企业内部组织成本的降低,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企业外部运营成本。基于此,文章接着讨论了改革现行经济法律规范关于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所应当坚持的基本路径。 结论:经济立法应当集中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需要,并且要杜绝政治意识形态对于经济法律规范制定的不合理影响。对于企业立法而言,应当以企业设立及运营的目的——营利为核心,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降低企业的内部组织成本和外部运营成本,以保证企业作为市场运营基本载体的重要作用的顺利发挥。而与之无关或者关系甚少的其它因素,如执政党在企业中的存在等,应当通过正当法律程序予以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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