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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能课税原则下的遗产税立法问题研究

量能课税原则下的遗产税立法问题研究

作     者:胡锦文 

作者单位:广东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朱孔武

授予年度:2017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量能课税原则 遗产税立法 分配正义 租税公平 

摘      要:量能课税原则是财税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在法学领域被看作宪法平等权在税法领域的实践,得到了许多国家宪法的认肯。量能课税原则最大的特点在于对分配正义和纳税人负担能力的重视,而开征遗产税的合理性基础是促进资源的平等分配,因此这二者具有理论上的高度契合性,在量能课税原则下研究遗产税立法问题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对于量能课税原则在所得税方面具体适用,学界一直持肯定态度。因此,将量能课税原则与所得税一并研究的学术成果数不胜数。但是,在财产税特别是遗产税方面的研究则鲜有与量能课税原则结合在一起的,这也是本文的一个创新之处。量能课税原则对于遗产税立法的规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量能课税原则对遗产税立法目的的设定具有指导意义,遗产税的立法目的不能违背分配正义的要求;二是遗产税征税要件,即主体和客体的确定要与量能课税原则的深层内涵相一致;三是遗产税的税收模式要根据量能课税原则在实践中的具体要求来选择,其中牵涉到量能课税原则的具体应用,即“所得标准的判断。本文将在明确量能课税原则在遗产税立法中的重要地位之后,以量能课税原则贯穿全文讨论我国遗产税立法的目的、主体、客体以及我国遗产税的立法模式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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