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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武术的诞生

竞技武术的诞生

作     者:张海亮 

作者单位:上海体育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戴国斌

授予年度:2010年

学科分类:040304[教育学-民族传统体育学] 0403[教育学-体育学] 04[教育学] 

主      题:竞技武术 文化研究 规范化 统一化 创新性 

摘      要:竞技武术的诞生不仅见证了中国武术的现代转型,而月也在武术现代转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以竞技武术的诞生作为研究内容,对于总结武术发展的历史经验、推动武术的当代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研究从现代武术的竞技化切入,聚焦竞技武术的诞生,着眼于竞技武术的由来与形成,挖掘竞技武术发展壮大的原因,为当代武术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经验研究竞技武术(套路)的文化。具体说来,一方面运用文化研究之方法,将武术研究的文化视角从惯常对传统武术的研究移至竞技武术;另一方面根据约翰·斯梅尔《中产阶级文化的起源》研究思路(从起源和共同经历研究中产阶级文化),将研究的范围框定为竞技武术初萌阶段,从竞技武术的文化实践入手探讨其文化意识、文化表达,以图丰富现行竞技武术研究的技术视角。本研究对竞技武术文化的探讨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运用竞技化推动现代武术的发展,是民国社会精英的“发现。在武术竞技化实践中,近代出现了“比打(散打比赛)和“比演(套路比赛)“两条路线的斗争。其中,套路竞技化“比出了“一个期望——希望有一套大家都练之、比之的东西。 第二,新中国的武术发展完成了民国武术竞技化未能完成的任务。 一是继续采用运动会表演赛形式推广武术,进一步收集套路竞技化需要解决的问题——男女一起比赛不合理,年龄大的与年龄小的同场比赛不合理,动作多的与少的、难度高的与低的一起比赛也不合理。 二是通过创编第一套武术竞赛规则(1959年)初步解决了武术套路竞技化问题——用“分组比赛的竞赛办法,解决了“不同性别和年龄一起比的不合理性;以流传面广的四路查拳为蓝本确定了竞赛套路的动作数量,解决了“动作多与少一起比问题;用四路查拳演练的时间确定了武术套路竞赛的时限,解决了“运动量大小一起比赛的问题;以动作类型与数量的规定统一了套路比赛的难度范围,解决了“难度高与低一起比赛不合理问题。 三是根据查炮红的共性,形成了长拳类动作规格;对应体育运动的运动员等级制度,创编了“三级、二级、一级、健将级的“拳、刀、枪、剑、棍五类套路(后因没有推行武术运动员的等级制度,而以甲组、乙组、初级“三级五类套路出现),以“三级五类套路的具体“案例推行长拳类动作的规范。 四是在新中国体育运动举国体制中,形成了由“业余体校、省(市)体工队和国家队组成的一条龙训练系统,建立了竞技武术身体文化生产工场,标志着竞技武术的诞生 第三,竞技武术也形成了不同于传统武术的文化特征。 一是规范化。改变了传统武术的“意境式命名,通过“‘下肢动作+上肢动作’式命名、跳跃动作的空中动作命名等,确立了竞技武术动作名称的“动作性质式命名规范;通过“身体部位动作要求的规范、武术动作的技术规格规范了竞技武术的动作要求;通过“身体部位的训练方式、基本动作的训练方式、武术训练的阶梯、身体素质的训练任务规范了竞技武术的身体训练。 二是统一化。通过“动作数量和运动时间的统一、动作类别的统一统一了竞技武术的比赛内容,通过“套路组成与布局的统一、‘减法’裁判法的统一等统一了竞技武术的评价标准。 三是创新性。通过“引进新的动作元素、形成‘自选’主旋律创新了竞技武术的动作素材,通过“‘轻’意向的创新、‘重’效果的创新、难度动作的创新、编排路线的创新创新了竞技武术的演练效果,通过“集体演练形式的创新、演练风格的变化创新了竞技武术的运动方式。 从竞技武术文化特征来看,规范化是保持武术运动特征的需要,统一化是竞技武术组织文化的表征,创新性是竞技武术活力与魅力所在。因此,如何综合运用竞技武术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规范化、统一化、创新性文化特征推进当下发展,是竞技武术发展需要思考与解决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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