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逻辑哲学论》中不可言说之物的显示
作者单位:四川外国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李伟
授予年度:2015年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4[哲学-逻辑学]
主 题:逻辑哲学论 维特根斯坦 不可言说之物 显示 命题 逻辑形式
摘 要:本文首先分析了《逻辑哲学论》中的世界、事实和对象这些概念,其目的是一步步地揭开不可言说之物的真相。《逻辑哲学论》的论述始于“世界概念,本文也遵循了这一线索。世界是事实的总和,事实又是由对象组合而来的,而这种组合的可能性已经包含在了对象本身当中。在给出了世界的结构之后,我们就进入了图像论部分,探讨语言和世界的关系。按照维特根斯坦的说法,语言是世界的图像,语言和实在之间存在着异质同构的关系。语言与实在的构成要素是一一相对应的,而且它们以相同的结构形式组合在一起。在what的层次上,世界决定图像;而在how的层次上,图像又是独立的,因为图像根据它本身之所是来描述世界。从这两个方面来理解图像,图像兼具意向性和内在性这两个特征,其中意向性尤其重要。作为一种意向行为,图像必然具有非自反性,即意向行为不能作为本身的意向对象。由于这种非自反性,图像不能图示图像本身的意向行为。作为一种图像,命题也就不能言说命题本身的意向行为。由此,我们得到了构成命题行为的必要条件的东西是不可言说的这个结论。至此,我们就走近了《逻辑哲学论》中的不可言说之物。对不可说之物必须保持沉默,但不可言说之物可以“显示自身。正是在命题行为中,作为命题行为之必要条件的东西“显示自身,既然它自始自终已经构成了命题行为的必要前提。《逻辑哲学论》提到了很多不可言说之物,但只有逻辑形式得到清晰的阐述,因此本文也聚焦于逻辑形式这个概念。逻辑是我们在命题使用活动中依据使用目的自发建立起来的规范和约束。逻辑没有外部的目的。最初把我们带入逻辑的是意志使然。维特根斯坦把《逻辑哲学论》看作一部伦理学著作,他希望通过为人类认识划界达到人与世界的和解。维特根斯坦认为不可说之物远比可说之物更为重要。这个观点有着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