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判例价值研究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赵肖筠
授予年度:2003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摘 要:八十年代以来,我国颁布了大量的成文法,使得各项工作有法可依。现实社会飞速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成文法的稳定性明显不适应发展变化着的新形势,而修改或制定法律需要实践经验和时间。面向实际的判例法具备很强的灵活性和社会适应力,能够有效弥补成文法的缺陷,在行政领域表现出更强大的优势。当代社会,行政权触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行政体制的变革不断深入,行政法律的滞后性表现的尤为突出;与现代法治国的要求相呼应,行政权不仅要服从法律,而且要实现法的正义、平等理念,恪守活的法。为此,本文介绍了判例法制度,阐述了行政判例的价值尤其是发挥行政判例作用对我国行政法治的意义,探索了实现行政判例价值的举措。 现代法治国家呈现出两大法系融合的趋势,中国以成文法为本位,未明确判例法的法律地位与效力,有鉴于此,本文认为在坚持法典化的原则下,应确立典型判例的法律地位,这样有助于从依法行政到法治行政的转化,进而实现法治国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