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治理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赵新华
授予年度:2004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摘 要:欠税是税收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充分认识欠税的危害, 深入分析欠税的原因,探索治理欠税问题的途径,确保国家税收收入的 实现。本文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分析了欠税存在的危害及原因。欠税的大量存在,不仅 影响收入总量的增长和收入进度的加快,同时也影响了税收调控作用的 有效发挥。具体分析起来,欠税的危害主要有,影响国家财政收入;侵 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机制;是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要治理欠税,就 要深入分析欠税的根源。我们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分析欠税发生 的原因。主观上的原因主要是,一些职能部门本位主义严重:纳税人的 纳税意识淡薄,普遍存在“欠税有理、欠税有利、欠税待免、万一要缴 靠贷款的错误思想;纳税人还存在无钱就欠,有钱也拖的错误思想, 不断寻找法律漏洞实现欠税目的。客观原因主要有,税、费并收,致使 企业负担加重;税收管理体制中,没有独立的欠税管理法规;法律规定 的清欠手段刚性不足;企业经营方面也存在的问题以及税收管理方面也 存在相当的偏差。认识欠税的危害,分析欠税的原因为探讨治理欠税的 途径奠定了基础。 第二部分,阐述了欠税治理的主要法律措施。治理欠税的措施主要 有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要求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使税收 优先权,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等。在能够保证国家税权实现的前提下, 首先应当选择适用民法手段保障税收债权的实现,把对正常社会经济法 律秩序破坏降到最低。民法中债的保全制度,一是债权人的代位权,二 是债权人的撤销权。债的保全制度是对债权的积极保障,可以对债权不 能实现起到预防和补救的作用,移用到税法领域,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 纳税担保是各国税收立法和实践竞相采纳的一项制度。目前我国纳税担 保在税收领域应用还不够广泛,没有真正发挥其在治理欠税,堵塞税收 漏洞中应有的作用。因此,我们应该拓展纳税担保的应用领域,在立法 上明确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情形,广泛推行纳税担保, 降低国家税收形成欠税甚至流失的风险程度。新的《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次在税收法律上确定了税收优先的原则。文中阐明税收债权与其他 债权的竞合问题,税收优先权与其他优先权的关系问题以及税收优先权 执行中的法律问题。税收优先权主要表现在,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 留置之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执行;税收优先于罚 款、没收违法所得。对于有担保的债权,欠税形成的时间是分水岭。欠 税形成时间税法上没有明文规定,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欠税形成的时间 应该是税款报缴期限届满的次日。欠税清收顺序问题也是行使税收优先 权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法律无明文规定,学术 界很少有人关注,经过理性分析认为,征收形成时间最早的欠税及其相 应的滞纳金最具合理性。税收强制执行是一项较为成熟的保障税收实现 的手段,文中阐明了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税收强制执行的内 容,强制执行措施的方式以及实施强制执行应注意的问题等内容。 第三部分,论述了治理欠税需要完善的两项制度。税收滞纳金是世 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项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我国加收滞纳金制度执行得 不好,表面上看是税务机关执法不力,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税制设计及滞 纳金制度设计不合理,法律规定有尚待完善之处。加收滞纳金的目的应 当定位于弥补由于纳税人未按期纳税给国家资金运转、使用等方面造成 的损失,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分析不难得出滞纳金的性 质只是补偿性。将税收滞纳金的性质界定为经济补偿性质,这样就明晰 了纳税人因未按期缴纳税款而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既然税收滞纳金的 性质是补偿性,那么,万分之五的加收率就太高了。合理的滞纳金加收 率应该是略高于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并且,滞纳金加收率不应该在税 法中明确规定,而应该由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定期 颁布滞纳金加收率。延期缴纳的税款是另一种形式上的欠税,或者说是 在一定期限内免于加收滞纳金的欠税,超过这一期限便成为要加收滞纳 金的欠税。在延期纳税方面主要存在两个问题,即审批权限问题和缓征 条件问题。新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提高了延期纳税的审批权限。但是, 审批权限集中到省级税务机关,相应地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这主要 表现在:将审批权集中到省一级税务机关,给执行带来一定困难,如审 批手续很难及时办理等。审批权集中到省级税务机关还会损害纳税人的 利益。审批权限的提高还带来了纳税人法律救济难的问题。因此,应该 合理设置审批权。可根据申请延期纳税金额的大小以及纳税人信誉等级 确定审批权限,审批权应当在地市和县市两级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在立 法上合理设置延期纳税的条件,加强事后监管等措施,保障延期纳税及 时缴入国库。立法上应该完善之处主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