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祁群
授予年度:2010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301[法学-法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3[法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摘 要:信用交易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必然产物和内在要求。信用卡作为信用交易的电子化载体,是现代货币体系的重要延伸。信用卡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购物支付和个人融资消费的极大便利,促进了商家的支付结算和销售,同时给发卡银行带来了巨大的业务和利润,所以一直保持着快速发展的势头,遍及社会的每个角落,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信用卡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然而信用卡消费者的权益被侵害的事件屡屡发生,例如信用卡消费者的隐私权得不到充分的尊重;信用卡消费者的知情权得不到充分的实现,发卡银行未进信息披露义务,导致持卡人经济上的损失;信用卡被冒用,使得信用卡的安全性受到质疑等。信用卡消费者在经济实力强大的发卡银行、特约商户面前处于弱势地位。如若没有消费者权益的充分保护,信用卡产业将不能得到充分的长远发展,在消费信贷蓬勃发展的今天,对于信用卡当事人将是一个“均输的格局。 基于信用卡消费者权利的保护,本文从以下四个部分加以阐述和论证: 第一部分:首先对信用的内涵进行界定,分析消费信用的作用。然后通过对信用卡概念的分析,得出信用卡的基础是信用,是消费信用的一种形式。通过对信用卡交易流程的梳理,得出信用卡交易的法律关系主体。 第二部分:重点分析信用卡持卡人与发卡银行、发卡银行与特约商户、持卡人与特约商户、发卡银行与收单银行间的法律关系。由于信用卡实践和理论的发展不足,它们之间法律关系的定性存在较多的理论争议。其法律关系的定性决定了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分配。 第三部分:首先分析信用卡消费者是否具有消费者法律地位。信用卡消费者是特殊消费者,他既具有普通消费者的特征,又是银行卡消费者、信用消费者。然后分析信用卡消费者作为普通消费者、银行卡消费者、信用消费者分别具有的权利。 第四部分:这部分是文章的重点,分析了信用卡消费者极易被侵犯的四种情形:隐私权、知情权、抗辩权被侵犯、信用卡冒用。首先介绍信用卡消费者在这四方面权益受侵犯的具体情况,分析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在这四方面的规定及不足之处,然后介绍外国在这方面的先进法律经验,进行对比,提出我国信用卡法律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