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西部生态工程建设投融资法律问题研究 收藏
西部生态工程建设投融资法律问题研究

西部生态工程建设投融资法律问题研究

作     者:李晓静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刘志坚

授予年度:2006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西部 生态工程建设 投资 融资 法律问题 

摘      要:西部地区是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的发源地,是我国中东部地区重要的生态环境屏障,也是我国许多独特动植物物种的富集区。西部地区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地区和确保我国生态安全的关键地区,是我国解决沙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和沙尘暴等生态问题的主战场。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变化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安定,关系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地位极为重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地区的生态工程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当地的投资状况决定的。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用于生态工程建设的绝对值越大,占总投资的比重越大,当地的生态建设和保护情况就越好。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生态工程问题的实质和核心是投融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西部生态工程投融资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拟从法律的角度,通过给生态工程投融资新型模式提供法律保障,完善投融资的法律激励和保障机制,来拓宽和梳理投融资渠道,为西部生态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