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性与事实世界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陈春文
授予年度:2006年
摘 要:因果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本文以对事实概念的区分为基础,重点探讨因果性与事实世界之内在关联,并对因果性本身给予了逻辑哲学的分析。最后,笔者以近代思想框架中若干问题为基点,对隐含其中的因果律进行了反思性批判。 关于事实世界,根据不同的哲学解释,共分四类:一是前理论(自然态度)下的世界,即日常中的自然事物;二是作为主体知觉对象的事实,它是呈现在人类知觉中的纯粹现象,主体活动与这种事实互为存在条件,我把它称为知觉事实;三是物理学中的事实,与前者完全不同,其存在方式表现为物理定律或数学公式:四是存在于语言或命题中的事实,它形成了抽象性逻辑假设中的世界,主要以维特根斯坦哲学为基础。区分事实世界之目的,以表明不同哲学阶段中各种事实类型与因果原则的照应关系。 在古希腊,哲学家对事物原因的追求就是对事物本性之追问,世界存在和物质流变出于一种抽象的原因,赫拉克利特把它称为“火,柏拉图称其为“善,亚里士多德又将它区分为“四因,总之,这个原因即是人类精神运动中的理性——逻格斯。在物理学中,物理事实中体现的因果关系作为一种规则,仅是自然规律的表现形式,但不是规律本身。到近代,因果性最终演化为知性范畴,这个知性原则规范经验事实,并获得人类的知识。最后,与逻辑推理相比,因果律根基于两个经验事实在时间上的承接关系;逻辑推理追问理由,因果原则探求原因。这是因果性的形而上学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