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侦查讯问制度的完善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徐阳
授予年度:2015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摘 要:1996年,内蒙古18岁的青年呼格吉勒图因涉嫌一桩强奸杀人案,在残酷的刑讯逼供下屈打成招,定成铁案。9年后真凶暴露并指认和确认自己所为后,法院不敢面对事实,为了推卸和逃避自己违法审判的罪责,不顾被告父母和代理律师数十次的血泪上访抗诉,依然强行维持原判,将冤枉的呼格吉勒图残暴地执行枪决。2014年12月15日8时许,内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了呼格吉勒图再审判决书,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被宣告无罪。迟到的光明总算到来,但死者永远听不到看不到,只有活着的人得到一丝安慰。在我国侦查讯问实践中,刑讯逼供现象难以杜绝是造成冤假错案的主要原因。之所以会存在刑讯逼供,除了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人员不能很好的执行法律规定以外,法律规定制度本身的不完善也是主要原因。2013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其中关于侦查讯问制度及相关规则的立法尤为引人嘱目,人们越来越关注现行讯问制度的改革如何与国际司法准则接轨,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中的权利等问题。本文主要围绕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实施,对于讯问相关的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建议。全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下侦查讯问的特征和价值;第二部分主要是介绍下国外先进的侦查讯问制度发展状况;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下目前我国侦查讯问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提出完善我国侦查讯问制度的个人建议。随着公民的法制意识越来越强和刑事司法改革的深入,人们越来越关注现行讯问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并获取其供述等问题。在当前刑事司法改革大背景下,侦查讯问法律制度的完善和讯问过程的人权保障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