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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PS背景下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研究

TRIPS背景下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研究

作     者:陈北冬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郑书前;陈军波

授予年度:2014年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药品强制许可 TRIPS 公众健康 

摘      要:基于消除药品专利对WTO各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面对公众健康问题时所产生的严重阻碍的目的,TRIPS理事会2012年在公众健康的背景下探讨知识产权课题。牵扯到中国的公众健康与药品供应的问题,不能忽视的是中国制药企业尽管仿制本领超强,在面对公众健康问题时应变能力较强,然而创新能力不足十分明显,其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药品供应的长远发展,并且还限制了我国基于TRIPS议定书的规定向其他国家出口强制许可药品的能力。所以,我国制药企业要尽快的走上自主创新的发展之道。本文立足于我国的现实国情,从我国的现实需要出发讨论我国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以求在总结借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为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完善提出思路。 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现实依据及重要意义。本部分分析了专利药品在保障公共健康安全方面的重大作用,揭示了药品专利的公益性质。国家应该从保障公共健康的角度出发为公众提供急需药品,从而肯定了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重要价值。同时,我国目前公共健康形势严峻,需要完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来维护我国的公众健康安全。 第二部分,详细介绍了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立法例。首先介绍了相关的国际公约,包括TRIPS协议、《多哈宣言》、《总理事会决议》和《修正TRIPS协议的决议》等相关规定。同时分析相关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立法和实践,进一步说明了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在实际操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总结出值得我国借鉴之处。 第三部分,检讨了我国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首先介绍了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法律框架,并检讨了我国现有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在立法原则、立法技术中存在的不足,对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及分析。 第四部分,在检讨我国现有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存在不足的基础上,总结完善制度所要遵循的利益平衡原则,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完善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具体建议,以期有利于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启动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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