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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政府职能研究——以重庆市为例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政府职能研究——以重庆市为例

作     者:石玉 

作者单位:新疆农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黎明;孟梅

授予年度:2016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5[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 

主      题: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政府职能 重庆市 

摘      要:自从我国推行房地产制度改革之后,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也积累了诸多经验,总体上来说,物业管理行业在管理、服务及创新水平得到了大幅度地提升,人们对物业管理行业的认同感也越来越强,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也有所提升,政府对于物业管理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也更趋合理。但是物业管理行业中仍然存在大量的纠纷,物业管理中业主、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当地政府之间因为经济利益、物业产权归属、物业管理责任、政府职能定位等原因产生的物业矛盾纠纷积聚,呈多发频发态势,直接影响小区和谐稳定。本文选取重庆市住宅小区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实地调查法对政府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的职能进行研究。通过研究发现因为政府对物业管理的经济性质在认识上存在误区,对公众的公共精神缺乏合理引导和培育及“强政府—弱社会固有观念的存在等三方面的原因,导致政府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存在越位,对业主利益缺少制度上的保护及对开发商的相关制度不够成熟完善。因此,政府应采取如下对策:首先应正确的认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经济属性,科学合理确定其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其次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独立性,降低物业服务企业准入门槛,加强市场竞争,提升服务质量,繁荣物业服务企业卖方市场;再次,监督并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加强对公众公共精神的引导和培育;最后,加大对开发商的监管,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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