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界限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李洁
授予年度:2008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摘 要:从理论上讲,合同诈骗属于刑法的研究领域,而合同欺诈则属于民法的研究领域。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行为的界定是刑事与民事交叉或牵连的一个典型,二者外观相似,很难区分。由于界定不清,将同一行为归入刑、民两个不同领域处理,导致同一案情处理结果却大相径庭,严重影响法律的公正性。 如何准确划清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行为之间的界限是目前司法实践中颇为棘手的一个问题。本文从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行为的特征以及二者关系入手,对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表现形式及本质区别进行分析,确定非法占有目的是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根本区别,通过对占有目的的分析准确划清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界限。同时以合同诈骗为例对我国现阶段刑民交叉案件处理机制中“先刑后民原则提出自己的粗浅看法。以期对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的处理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