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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纠纷法律问题研究

探望权纠纷法律问题研究

作     者:王勇攀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邢宝东

授予年度:2016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探望权主体 中止事由 强制执行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较之以往有了较大变化。大多数人不再选择被动地维系婚姻,而是越来越主动追求自身价值的实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近些年离婚率的升高也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产物。在这种背景下,离婚家庭的子女抚养问题便凸显出来。就我国目前的现状讲,孩子的健康成长还非常依赖稳定的家庭结构。离异家庭子女如何健康成长成为一个需要我们正视的问题,而保证父母的探望权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条途径。由于我国的监护制度略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对于子女的探视问题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探视标准不清楚,权责不明确,离异双方极易在子女探视问题上产生分歧和矛盾。有时候,父母的探视权很难实现,有时候,父母过度使用探视权,干扰了另一方的正常生活,这些都不利于孩子身心的健康发展。所以,建立一套完整合理的探望制度,对离异双方和谐相处,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对社会的稳定发展都具有一定的意义。本文通过精心挑选的若干案例,探究我国探望权制度的不足,通过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寻求解决对策,以弥补我国探望权主体制度、探望权中止规定及探望权执行难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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