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研究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张忠军
授予年度:2007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摘 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具有高风险、高负债的特点,其破产具有必然性。鉴于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功能和特殊性,各国不会轻易放任商业银行进入破产程序,大部分国家为银行破产制定了特殊的破产制度。有效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能够保护公众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构建起金融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线。 过去十多年时间里,中国虽然未出现商业银行破产,但已发生多起金融机构危机事件,问题严重的商业银行也曾关闭。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商业银行破产具有客观必然性。但是中国现行的破产法律制度难以满足银行破产实践的需要。本文在商业银行破产法一般理论的基础上,总结中国十多年金融机构危机事件的处置经验,探索如何建立中国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 本文将综合运用实证分析与理论分析相结合、比较归纳等研究方法,着重对中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正文主要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商业银行破产法的基本理论。商业银行破产的内涵和特殊性是研究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前提,本部分界定了商业银行破产的内涵,指出商业银行因其在国民经济的功能而具有特殊性,有必要为其制定专门立法。其后,论文分析了商业银行破产法的性质和目标,为建立中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指明了方向。 第二部分是中国商业银行危机处置与破产法律制度评价。中国尚未有商业银行破产事件,也未建立专门的银行破产法律,本部分着重介绍中国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危机事件处置,并分析了有关商业银行破产的现行立法,得出中国有必要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结论。本部分还探讨了在新企业破产法下进行商业银行破产立法的有关问题。 第三部分围绕中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完善问题展开。针对商业银行危机事件处置和现行破产立法存在的问题,本部分探索如何建立中国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论文比较了主要国家的商业银行破产立法体例,并探讨了中国立法体例问题。论文对中国商业银行破产立法的框架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设计,包括破产原因、破产申请人、破产清算程序、破产管理人、破产重整、资产处置等。商业银行破产立法并非孤立存在,要确保其行之有效,还必须完善商业银行破产的相关法律制度,如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公司法、担保法、合同法、存款保险法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