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及其启示
作者单位:西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罗洪铁
授予年度:2005年
学科分类:030505[法学-思想政治教育] 03[法学]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主 题:思想政治教育主体 思想政治教育客体 关系主导性主体和主体性客体 启示
摘 要: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是思想政治教育系统中的主要构成要素,二者的关系是该系统中最为重要的关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是否具有科学性,是否富有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我们如何把握和处理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关系。与此相应的是,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及其关系理论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理论体系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基于此,我们认为有必要也必须在汲取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及其关系进行深入探讨。本文尝试在厘清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及其关系的研究思路的基础上,确定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内涵和外延,揭示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本质关系。全文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理论探索述评及本文研究的思路和方法。这是本文的“导论。首先,通过对理论界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及其关系研究的简要分析,总结出其“得与“失。其次,在述评的基础上,厘定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第二部分: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含义、特点和职能。这是本文的基础。第一,概述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含义、特点和职能。第二,概述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含义、特点和职能。 第三部分: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的关系。这是全文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本文重在突破和创新之处。首先,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的性质、角色、素质、任务侧重点、活动方式和作用等多个方面分析了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的“对立性。其次,从存在意义、活动发展过程和活动发展趋势等三个方面阐述了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的“统一性。最后,对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本质属性进行定位:主导性主体和主体性客体。 第四部分:科学认识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启示。这是本文的归宿。以本文第二、三部分为依托和基础,从两个角度阐述了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及其关系给予我们的启示,以期为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有效地开展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