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本出资法律问题探析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娄丙录
授予年度:2007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摘 要:人力资本是一个从经济学中衍生出来的概念,对人力资本理论的研究在经济学领域已有相当的规模。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已经进入到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技能等人力资本要素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日渐突出。但与经济学界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相比,法学界对人力资本理论的研究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尤其对人力资本出资中存在的法律问题研究的更少。但出资制度又是公司资本制度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各国公司立法中不可或缺的。随着经济发展,出资形式呈现出多样化趋势,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已经逐渐得到认同,实践中的企业股权激励制度、职工持股制度的推行和我国地方性法规对人力资本出资的探索和尝试,都对传统的出资理论产生了冲击。我国新《公司法》虽然已经于2006年1月1日正式施行,但人力资本出资仍没有被明确列为法定的出资方式。因此,笔者试图对人力资本出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尤其对人力资本出资在我国存在的合理性进行了论证,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以期对我国经济发展和法制完善有所裨益。 全文除引言、结语以外共分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对人力资本理论的发展进行了概述。从制度的内在生成机制方面考察了人力资本理论的发展过程,归纳出了人力资本出资的特点,对目前认识上较为混乱的人力资本出资与劳务出资的相互关系,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剖析,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第二部分:对人力资本出资在我国存在的合理性进行了重点论证。从目前股东出资形式的立法理念出发,分析了人力资本出资所具有的价值功能和在我国存在的意义,并从质的规定上对人力资本出资的适格性进行了分析,认为人力资本出资具有:确定性;价值的现存性;评价的可能性;可控性;可转让性五个适格性构成要件,得出人力资本出资具有适格性,即从法理的角度论证了人力资本出资的合理性。本部分最后对人力资本出资在我国存在的合理性进行了实务考察。 第三部分:在分析人力资本出资存在的观念性障碍和在我国遇到的现实性问题的基础上,对人力资本出资制度进行了初步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