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不涵木”的本义探讨及临床意义研究
作者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张保春
授予年度:2010年
学科分类:1005[医学-中医学] 100501[医学-中医基础理论] 10[医学]
摘 要:“水不涵木首见于《临证指南医案·卷一·中风》。华岫云之按语云:“今叶氏发明内风,乃身中阳气之变动。肝为风脏,因精血衰耗,水不涵木,木少滋荣,故肝阳偏亢,内风时起。治以滋液熄风,濡养营络,补阴潜阳。如虎潜固本复脉之类是也。若阴阳并损,无阴则阳无以化,故以温柔濡润之通补,如地黄饮子还少丹之类是也。 本论文的创作目的在于:通过对中医古代文献的深入挖掘和分析讨论,对中医五行理论中水木关系和脏象理论中肝肾关系进行全面的把握,最终将“水不涵木的本义清晰的阐释出来。并在此基础上,从治法、方药、医案等各个层面深入探讨“水不涵木对于临床的指导意义。 论文正文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水木关系探源。通过对《内经》、《难经》,以及后世历代医家对肝肾关系的论述进行全面的梳理,可以将肝肾关系从三个方面进行认识: 肝主疏泄,肾主闭藏。肝的疏泄与肾的闭藏之间存在着相互协同的关系,主要表现在女子的月经来潮和男子排精的生理功能。肝藏血,肾藏精,精血是月经生成之本,肝气条达则经血按时而下,经血是精血藏和泄作用的结果。同样,男子排精,也是肝肾协同作用完成的。肝气疏泄,促进肾的溢泄,而肾之封藏,使精施泄有节,泄而有度。病理上,若肝之疏泄与肾之闭藏关系失调,会导致女子月经失常,男子排精异常。 肝肾同司相火。肝肾同居下焦,二者同司相火,同源于命门,所以肝阴、肝阳、肾阴、肾阳之间有相互制约的关系。相火乃下焦水中之火,赖肝肾之阴滋养涵育,始能水火相济,阴平阳秘,发挥其生理功能。若肝肾之阴血不足,则相火易亢,相火亢旺则燥热内生,内生燥热不断耗损阴液,这就是相火亢而为害之意。 在五行传变方面,肾在五行归类上属水,肝属木。水能生木,故肾为肝之母脏,肝为肾之子脏。由于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五脏之间又是相互滋生的,相互制约的,因而在病理上也必然相互影响,本脏的病可以传至他脏,他脏之病也可以传给本脏,这种病理上的相互影响称之为传变,可以分为相生关系传变和相克关系传变。 第二部分为“水不涵木本义探讨。历代医家虽未直接论述“水不涵木这一概念,但在中风、眩晕、头痛等证的论述中无论是病因病机还是治法方药中均有体现。肝的功能有赖于其他四脏的调节,如靠肾水与心血濡养其“体阴,借脾气与肺金承制其“用阳。受肾水滋养和受肺金制约在形式上符合五脏生克,但其中水之生木特指肾阴滋养肝阴,而不会是肾阳助长肝阳。目前《中医基础理论》教科书上一般也都认为,水不涵木即是肝肾关系的病理变化的一种情况,肾阴虚不能滋养肝阴,而致肝阴不足,不能涵养肝阳出现肝阳上亢的病证。实际上,水不涵木导致的病证就是肝阳上亢证和肝风内动证。 第三部分为“水不涵木的临床意义研究。本论文在整理归纳古代医家对“水不涵木治疗的论述的基础上,将“水不涵木对于临床的指导意义进行了深入的挖掘。归纳出:肝阳上亢证、肝阳化风证、阴虚动风证三种具有代表性的证型,并对其进行鉴别。同时特别选取了六个有代表性的医案,加以分析、总结,以了解“水不涵木病症的辨证思路。 第四部分为“水不涵木医案的统计分析。本部分以《临证指南医案》和《名医类案》、《续名医类案》做为资料来源,从中筛选符合“水不涵木本义的医案,对这些医案所用处方中的用药频率进行数据统计分析,以期找出“水不涵木对临床的指导意义和具体用药规律。 第五部分为本论文的结语和讨论。 本文为深入探讨和阐释“水不涵木的理论和临床意义,借助文献学和医学统计学研究方法,从历代中医学典籍中,对“水不涵木的本义、病因病机、治疗方法和有效方剂进行的充分挖掘和详细分析。结合名家验案,详细论述此类疾病的诊疗特色,以及名家审证求因的思维过程,最终达到为临床服务的目的。 研究中医理论,有必要返本归原,在回归历史的前提下对该理论的本义进行探讨,发掘概念内涵,并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对是否符合中医理论原旨作出判断和辨析。只有在较为全面把握概念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发挥理论对临床的指导作用,从而切实为提高临床疗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