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公司巧对“恶意拖欠”
作者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出 版 物:《商周刊》 (Business Weekly)
年 卷 期:2006年第11期
页 面:74-74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20206[经济学-国际贸易学] 020202[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摘 要:对于许多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来说,在出口各个环节都顺利的前提下,最让人头疼的莫过于合作方的恶意拖欠,其后果可想而知,面对此类情况,出口公司该如何应对呢?下面这个案例就是一个很好的启示。案情简介:内地 J 公司与香港 M 公司签订 J 公司向 M公司提供指定规格蜡烛的购买合同,按照合同规定 J 公司在2005年七、八月将货物出运,一共7批,总值14万多美元。但香港 M 公司收到货后拖欠货款,直至2006年1月底仍未付款。由于与该买家是多年的业务伙伴,J公司考虑到双方长期的合作关系,所以自2005年9月开始不停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