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的重大误解——兼论“包税条款”之效力
Gross Misunderstanding in Taxation作者机构:复旦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东方法学》 (Oriental Law)
年 卷 期:2020年第6期
页 面:170-18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基 金:上海市法学会理论法学研究课题“电子商务中的意思表示瑕疵问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复旦大学青年融合创新团队项目的资助
主 题:意思表示错误 重大误解 直接税 间接税 包税条款 土地增值税
摘 要:关于涉税的重大误解,难以在现有的意思表示错误的一般理论下解决,需要引入新的考量因素。每个税种的目标价值、计税方式对当事人之间的错误风险的分配有不同的影响。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对税负转嫁态度消极的直接税会对当事人通过主张重大误解向他人转嫁税负产生限制性影响。反之,增值税等间接税允许甚至期待税负转嫁,会期待当事人通过主张重大误解撤销不利于税负转嫁的合同。在当事人约定了包税条款,而包税方陷入了认识错误的情形时,应当考虑所涉税种的目标价值、计税方式等作出判断。在包税条款的履行使税种的基本目标和价值落空时可以判定其无效,但是包税条款并非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