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CFIUS的第四次改革及中国的应对
Discussion on the Fourth Reform of the CFIUS and China’s Response作者机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贸大法律评论》 (Uibe Legal Science)
年 卷 期:2019年第1期
页 面:135-146页
摘 要:2018年8月FIRRMA法案的出台标志着CFIUS第四次改革的开始,FIRRMA法案增加了国家安全考量因素、扩大了管辖交易范围,使美国国家安全审查更加严格。CFIUS第四次改革特别针对中国投资,给我国赴美投资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为应对CFIUS的第四次改革,我国应当采取推进中美双边谈判、构建我国制衡机制、加快企业治理改革等措施积极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