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农村撤并学校须听取学生家长意见
出 版 物:《村委主任》
年 卷 期:2012年第1X期
页 面:16-16页
主 题:义务教育学校 初中学校 中心小学 村民自治组织 学龄人口 监督决策 生均公用经费 常务会议 保安人员
摘 要:最近,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对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提出了指导意见。一要科学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合理确定县域内教学点、村小、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以及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的比例,确保学校布局与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二要严格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程序。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必须严格履行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政府的意见,保障群众充分参与并监督决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