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占有视角下的“遗忘物”新解
A New Explanation of“Forgotten Things”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Dead’s Possession作者机构: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法律适用》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年 卷 期:2020年第14期
页 面:23-3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摘 要:由于死者不存在占有意思和占有事实,因此,应当否定死者对财物的占有。刑法第270条第2款中的遗忘物可以解释为非基于占有人本意偶然脱离占有,并且容易恢复合法占有状态之物。基于这一理解,在行为人杀害被害人后临时起意取走财物的场合,可将财物视为继承人的遗忘物,取走财物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同理,与杀害行为无关的第三人取走财物的也构成侵占罪。只有被害人死亡后,财物尚有其他占有人时,临时起意取走死者财物的行为才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