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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盗窃罪适用死刑的条件

作     者:耿景仪 

作者机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出 版 物:《人民司法》 (People's Judicature)

年 卷 期:1993年第7期

页      面:9-10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情节特别严重 公私财物 侵犯人身权利 罪刑相适应 减轻处罚 盗窃犯罪 首要分子 社会治安 《解释》 刑罚制度 

摘      要:1979年刑法颁布之初,没有规定盗窃罪可以判处死刑,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后来,考虑到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盗窃案件大幅度上升且日益猖獗的情况,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中,对刑法作了补充和修改,规定盗窃罪的最高刑可以判至死刑。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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