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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跨区域调水环境补偿制度的构建

Establishment of Compensation System for the Environment in Interregio nal Water Transfer in China

作     者:罗吉 戈华清 

作者机构: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2 

出 版 物:《中国软科学》 (China Soft Science)

年 卷 期:2003年第3期

页      面:105-109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83305[工学-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 08[工学] 0833[工学-城乡规划学]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项目/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项目编号01JA820024) 

主  题:跨区域调水 环境补偿制度 原则 环境补偿主体 分区补偿 重点补偿 

摘      要:跨区域调水的环境补偿制度,对于保护水环境,维护人与环境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跨区域调水中应按照开发利用环境者、破坏环境者和受益者补偿原则;国家补偿与社会补偿的原则;公平合理原则;以水环境质量标准为基础原则等,要求进行跨区域调水的开发者、经营者及其受益者,必须负有保护、恢复、补救、补偿调水地区的水环境资源为主要内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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