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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借款应否定罪

作     者:张建兵 汤东浩 

作者机构: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出 版 物:《人民检察》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年 卷 期:2012年第10期

页      面:47-4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威胁手段 暴力 定罪 借款 他人 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 

摘      要:2011年5月12日,犯罪嫌疑人黄某的老乡徐某因妻子生病治疗向其借钱,黄某手头没有钱,便让徐某向被害人李某去借,并答应由其出面担保,随后徐某即找李某借钱,李某称没有钱。5月13日晚,黄某得知李某在一朋友家中,便伙同宁某责问李某:“徐某向其借钱的事情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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