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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情以达理——《大学》“格物致知”本义及其理论价值

The Manifestation of Rationality Depends on the Interaction of Emotions:The Original Meaning of "Ge-wu,Zhi-zhi" in The Great Learning and Its Theoretical Value

作     者:于述胜 Yu Shusheng

作者机构: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北京100875 

出 版 物:《教育研究》 (Educational Research)

年 卷 期:2020年第41卷第3期

页      面:47-6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2[哲学-中国哲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15年度重点课题“先秦儒家‘意义—感通’的教化哲学研究”(课题批准号:15AZX009)的研究成果 

主  题:《大学》 格物致知 情理关系 物我感应 

摘      要:格物致知是中国学术思想史上的重要理论问题,自古异解纷呈。异解越多,便意味着臆说越多。导致臆说的主要原因有二:其一,混淆了解经与借题发挥的界限;其二,不能准确把握《大学》的思想逻辑以及依此确定格物致知的解释范围与方向。《大学》之要义,在于以修身为本而明明德于天下。故纲虽曰三,其实皆括于明明德一语;目虽曰八,其实皆以修身为本。八目之间,呈现为以修身为原点的涡旋式结构。修身之要义,在于好恶之情的顺应、调适与沟通。循此逻辑可知,作为修身工夫的格物致知,与情理密切相关,由前后两个环节构成。致知之知即情理之知,格物致知就是通情以达理的物(人)我感通之道。通过通情以达理,《大学》有效地实现了情与理的统一。大义明,方能训诂通,对于古今纷纭之说亦可明其得失。情理之所以为情理,就在于有情斯有理,无情必无理;理从情出,情通理得。《大学》的格物致知之所以具有永恒的理论价值,就在于它呈现了人类道德生活的这一基本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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