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关于《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收藏
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关于《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作者机构:蕉岭县人民政府 

出 版 物:《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 卷 期:2019年第21期

页      面:39-40页

学科分类:030108[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非道路移动机械 大气污染防治 《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人民政府 政策解读 

摘      要: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日益突出,2018年8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指导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进步。为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粤环[2018]23号)、《梅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梅市府办函[2018]247号)要求,蕉岭县环境保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