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司法解释的法源性初探
An Inquiry into the Legitimate Origin of the Civil Law's Judiciary Explanations作者机构:山西大学法学院太原030006
出 版 物:《晋阳学刊》 (Academic Journal of Jinyang)
年 卷 期:2004年第6期
页 面:104-107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变迁,经济的发展,成文法的缺陷与不足日益凸现。民法的法源将会相应地拓宽。我国司法解释事实上已经构成民法法源,司法解释应当在将来的民法典中明确为法源。未来的民法法源将包括:宪法;以民法典为核心的民事法律;行政法规中的民事规范;有关国家机关对于民事立法的法定解释;地方性法规中的民事规范;政府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习惯法;判例法和法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