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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规范征税行为的司法准则

作     者:李泽贤 张启涛 

出 版 物:《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Liaoning Taxation College Journal)

年 卷 期:1991年第3卷第1期

页      面:49-51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征税行为 税务机关 行政诉讼法 司法准则 税务人员 纳税人 进税 行政复议委员会 人民法院 以法治税 

摘      要:税务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和实施(1990年10月1日起实施),给税务机关如何做到以法征税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一行政诉讼法与税法的关系是程序法同实体法的关系,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没有行政诉讼法作保障,税法就显得苍白无力,刚性不足.那种把二者割裂或对立起来的做法,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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