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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考试的尝试

作     者:王海龙 赖康 

作者机构: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 

出 版 物:《中国人才》 (Chinese Talents)

年 卷 期:2008年第5期

页      面:60-61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公务员考试 公开招聘 聘任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管理制度 用人方式 机关单位 公务员制度 

摘      要:为引入市场机制,打破单一的用人方式,拓宽机关单位选人、用人渠道,降低人才成本,特别是满足机关对专业人才的需要,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第十六章规定了聘任制公务员制度,规定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的职位,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进行聘任,这是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的一大创新和发展。据此,深圳进行了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考试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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