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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政治法律制度评述

Comments of the Reform of Soviet Political and Legal System

作     者:陈宝音 

出 版 物:《中外法学》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年 卷 期:1989年第1卷第6期

页      面:47-5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苏维埃政权 苏联宪法 政治体制改革 苏维埃国家 人民代表大会 建设社会主义 主要表现 法律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执行机关 

摘      要:按照苏联学者的观点,建国七十多年来,苏联民主法制经历了初创时期、横遭践踏时期、停滞发展时期,而现在正处于复兴时期。复兴时期的主要任务是,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使人民真正参加国家管理,改善国家生活领域内各项制度,增强其吸引力。这是苏联政治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这种改革主要表现为对传统的国家观念的更新。首先,完善社会主义时期的苏维埃国家被认为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工具,这是正确的。正因如此,国家本身应服从人民利益、社会利益,因为人民在创造社会主义生活方式过程中为了自己利益利用国家,而不是人民为国家所利用,苏维埃国家应成为苏维埃社会忠实公仆。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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