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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评析

作     者:贾正昌 陈铁强 

作者机构:大连海事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鲅鱼圈法庭 

出 版 物:《世界海运》 (World Shipping)

年 卷 期:2019年第42卷第9期

页      面:42-4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海上保险合同 纠纷案 免责条款 法律后果 保险人 商业运营 合理设置 诚信原则 

摘      要:[提要]1.海上保险合同中有约定船舶承保航区为某一特定海域条款,虽无责任免除、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等明显免责字样,但船舶在承保海域外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可以拒绝承担赔付责任,因减轻保险人责任而仍应视为隐蔽的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保险人应对该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向投保人作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免责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否则该条款无效.本案裁决有利于引导保险人重视海上保险的特殊性,尊重船舶的商业运营属性与天然移动属性,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合理设置海上保险免责条款,对保险人产生了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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